1.
我不是NMB粉,跟日本女子偶像也不熟,但忍不住發表一下意見。
首先我覺得「禁止戀愛」根本不合理,應該違反任何國家的勞動法律吧。XD
雖然她們可能不適用一般勞工的法律,不過道理是一樣的,什麼職業有權控管別人的感情生活?有人說,當偶像是妳自己選的,妳當偶像就是得犧牲戀愛,要不然就不要當偶像──為什麼這個「就是得」用的那麼理所當然?為何要將這種規定當成顛撲不破的真理?即使日本偶像文化就是這樣,但是既然不合理,又有何必要遵守?
雖說選擇不支持有對象的藝人是個人自由,我的錢想花在誰身上就花在誰身上。這固然沒錯,然而正是此種心態促成類似的規定或潛規則。就像吃魚翅(註1)雖不犯法,但若可能造成割鰭棄身的捕撈行為,吃魚翅之前就會多想一點了。思及此,藝人只要沒犯罪,他私生活怎麼過我絕不干涉。
我從十幾年前開始喜歡傑尼斯偶像(主要是NEWS),因為偶像形象必須陽光清新,所以從不會在人前抽菸。我不喜歡別人抽菸,當時心裡的想法大概是「看到照片以前我基本上相信你們都沒抽菸,但若被拍到就只好承認這事實」。後來看到疑似小山和加藤抽菸的照片,便微感失落。
但是現在我完全不會介意偶像抽菸(以日本的抽菸率以及演藝圈的性質,我相信他們全員會抽XD),而且覺得這是他們的私事,我管不著。會介意偶像戀愛結婚的,大概跟我十年前同樣程度吧。
2.
我看到最多的反對言論是「要結婚可以,大家祝福,但請先畢業,更不應該在總選舉打粉絲臉,傷害粉絲、傷害團體」因為這些人不願意承認自己不接受偶像戀愛結婚,所以攻擊場合。但是如果你真的願意祝福偶像,認為這是正面的事,怎麼會有不應該在總選舉講的問題?
事實上,那些人的意思是「結婚有罪,但我大人有大量,免予處罰」既然免罰是特別優惠,當然就要看我臉色說話了。在總選舉講,就是ky、自私。
還不如老實承認你不想看到偶像戀愛結婚呢。
註1:提供兩篇關於吃魚翅的文章,論點稍有不同。
「拒吃魚翅」就能保護鯊魚嗎?當個好隊友吧,政府
為什麼不吃魚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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